【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规划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2〕48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2〕2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25日
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
北部湾城市群地跨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格局和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中具有独特地位。为推动北部湾城市群发展壮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
《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2017 年实施以来,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重点任务,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以石化、冶金、能源、粮油加工为支柱的临港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南宁、海口、湛江等重点城市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不断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约7 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效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稳定开行并实现大幅增长,城市群骨干公路网基本形成,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位居全国前列,航线网络覆盖东盟和国内主要港口。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西江流域重点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改善。对外开放不断深化,进出口总额大幅增长,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开放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与东盟国家经贸、人文交流合作持续深化。
同时,北部湾城市群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产业结构偏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传统发展路径亟待转型;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有限,部分节点城市发展不及预期;港口功能分工不够清晰,同质化竞争明显,对外通道建设滞后;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部分海域环境容量趋于饱和,一些地区红树林面积缩减、生态功能降低。
“十四五”时期,我国与东盟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放合作更加深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持续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构筑,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北部湾城市群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必须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发展壮大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接续动力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依托,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协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拓展全方位开放合作,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加快建设蓝色海湾城市群,在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维护边疆海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
(二)工作原则。
——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立足各地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统筹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强化分工错位发展,健全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同发展格局。
——陆海统筹,港城互动。以陆域腹地高质量发展服务海洋高水平开发保护,以海湾生态环境容量约束陆地和海洋开发,提升陆海统筹发展水平。明确城市、港口、口岸功能定位,科学优化城市空间和临港产业布局,强化港城互融互济。
——扩大开放,深化合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作用,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集成创新,推动全方位开放不断向纵深迈进。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空间开发管制、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运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破解难题、激发活力。
——筑牢底线,防范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打造安全高效的海上通道,全面提升维护国家能源、粮食等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三)发展方向。
按照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总体要求,确定以下重点发展方向:
——强化通道支撑。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引领和支撑作用,协同推进通道建设、港口功能提升和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拓展连接东南亚、南亚地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海上运输大通道,建设我国西南地区主要出海口和联通东盟的关键枢纽。
——突出向海发展。坚持走依海兴城、沿湾促合、陆海统筹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协调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维护和拓展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经济和陆海统筹发展的重要示范。
——深化开放引领。发挥北部湾独特区位优势,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海南岛全岛封关运作建设自由贸易港等历史契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设面向东盟的统一大市场,以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三南”开放发展的战略支点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共保一湾清水。牢牢守住北部湾生态本底,强化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联动保护和治理机制。提升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全国重要绿色产业基地和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四)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北部湾城市群进一步发展壮大,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5 个百分点以上,一体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的蓝色海湾城市群初步建成。南宁与周边城市同城化水平显著提升,海口、湛江城市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大中小城市发展更加协调。向海经济加快发展,现代化绿色临港产业基地基本建成,与东盟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持续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以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高等级公路为骨干的综合交通网络更加完善,联通“三南”的快速运输通道基本建成,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1000 万、500 万标准箱,我国南方重要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快建设。蓝色海湾生态格局筑牢向好,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高,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整体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展望2035 年,全面建成具有区域性国际影响力的品质一流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三、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
坚持陆海一体、全域保护、重点开发,强化空间管控和整治,加快构建开发与保护相协调、城市与港口相支撑、通道与口岸相促进的空间格局。
(五)强化空间分区管控。构建陆海统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有序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六)保护“一湾”。对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为支撑的环北部湾沿海地区和近海海域,坚持城市、港口和园区点状布局,适当拓展自然岸线,修复保护近海海域。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划定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侵占和破坏。合理有序推进城镇布局、岸线开发、港口建设和产业发展,建设蓝色宜居宜业海湾。(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七)打造“两轴”。对南北钦防城镇发展轴,重点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布局建设对外开放平台、科技创新基地、特色产业园区,加快临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集聚,强化北部湾城市群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对接合作。对湛茂阳城镇发展轴,重点依托沿海综合运输通道,积极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提升临港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强化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对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国家发展改革委)
(八)做强“一核一圈”。增强南宁发展能级,推进高端要素集聚,强化国际合作、金融服务、信息交流、创新创业等功能,构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门户枢纽和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提高面向东盟的辐射能级。培育现代化都市圈,促进南宁与钦州、防城港、北海深度同城化发展,推动都市圈内交通有效衔接,促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提高多种交通方式连通性便利性,打造1 小时通勤圈,加强产业园区和科研平台合作共建,促进教育医疗资源共享,打造北部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发展改革委)
(九)提升“两极”和节点城市。强化海口省会城市门户功能,增强洋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作用,促进海口与周边地区、儋州与洋浦一体化发展。发挥湛江传统大港优势,促进湛江、茂名的城镇、港口和产业联动发展。发挥北海、玉林、阳江等节点城市的联通作用,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支持东兴、凭祥等边境城市依托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平台,积极发展口岸经济和特色文化旅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以下任务均需三省区落实,不再列出)
(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高质量推进横州、东兴、阳春、澄迈等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发展,有序支持雷州、廉江、高州等有条件的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县城与地级市城区的基础设施连接,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增强人口经济承载能力。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开展边境小城镇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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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发改规划〔2022〕482号).pdf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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