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通知
川府发〔2021〕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目 录
前 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三、组织实施
四、监测评估
前 言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自上世纪90 年代开始,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四川妇女发展纲要,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妇儿工委) 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 半边天” 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我省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男女平等享有的机会和权利进一步均衡,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参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推进,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妇女发展仍有差距,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妇女民生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就业性别歧视仍未完全消除,妇女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保障,母婴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妇女受教育层次偏低,就业创业能力素质和文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妇女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权利落实仍面临现实困难。在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未来十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的关键时期。我省妇女发展工作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局,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 一干多支” 发展战略为牵引,积极参与和融入“ 一带一路” 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团结带领全省妇女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四川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按照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 》的要求,依据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立足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 半边天” 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发展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 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3. 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 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努力解决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 急难愁盼” 问题,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5.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 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展望2035 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藏羌彝等民族地区妇女生存发展得到更好改善,全省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
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目 录
前 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三、组织实施
四、监测评估
前 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能够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四川儿童发展纲要,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我省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改善,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儿童福利范围和力度逐步扩大,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康复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儿童享有资源和权利的差距逐步缩小。截至2020年,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12.2‰、16.93‰下降到5.2‰、7.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62.47%上升到90.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0年的92.35%上升到95.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76.0%上升到93.1%;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新成就。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省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儿童思想引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差距需要进一步缩小,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加之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做好儿童工作带来新挑战,儿童事业发展使命仍然光荣而艰巨。
未来十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的关键时期。我省儿童发展工作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为牵引,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全省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按照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要求,依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及儿童发展和保护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深入推广儿童友好理念,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 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和发展需求。
3. 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线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理念伴随儿童成长,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4. 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5. 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三)总体目标。
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藏羌彝等民族地区儿童生存发展得到更好改善,全省儿童更加茁壮成长,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
附件:《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PDF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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