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背景
1、20世纪50-70年代,处于“军民结合”阶段
1958年,毛泽东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方针后,开始对国防科技工业进行管理机构改革,从而拉开了军转民的序幕。
这一时期,国防工业与国民经济各成体系,虽然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防工业实行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但军队、政府间职能不清,加上国家实行面向国防建设服务的战略,使得国防工业依然独立于民用,还是民用为军用服务,为发展武器装备业服务。
2、20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初,进入“军民一体化”阶段
1979年,邓小平提出 “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后,国防科技工业开始实行军民结合,要求国防工业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为经济建设服务,以四个现代化建设带动国防现代化。
国防科技工业为与国民经济相结合,实行了公司制和市场化改革,将航天、航空、兵器、舰船等军工总公司改组为10个集团公司,实行合同制,实现了政企分开、供需分开,从而使中国国防工业走上了“军民兼容”、“军民结合”的道路。国防科技工业真正融入到国民经济中,由单一面向国防建设转为面向为工业、科技、经济和国防现代化服务,大力发展民品生产和第三产业。
3、2006年,深化国防科研体制改革,建设国防科技创新新体系。
4、2007年,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战略思想,标志着中国开始迈向“军民融合”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思路是:国防工业要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国防工业要与民用工业相联系,实现民用与国防科技工业同步发展,形成国家创新体系下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这一思想要求对军工企业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对不适应市场机制的军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与关停,培育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
5、2012年,习近平在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
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共同推动下,军民融合式发展驶入快车道,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军事需求成效明显,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的格局基本形成,军队有关保障初步融入国家社会化保障体系,国防动员各领域军民融合建设不断加强。
6、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对新时代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方法和重点等提出了总体要求,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军民融合地位作用和特点规律的认识、判断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和境界。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主要政策法规汇总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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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4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 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促进军民技术相互支撑、有效转化;支撑太空、网络空间、海洋重点领域建设;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 |
2017-04-12 | 科技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 | 《“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 到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
2016-12-19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构建军民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加强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等。 |
2016-07-21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 军委 |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 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推进经济和国防建设纲领性文件。 |
2016-07-01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 | 分阶段逐步建成由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广播、卫星导航定位三大系统构成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等。 |
2016-05-29 | 国防部 |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星导航应用管理规定》 | 着眼提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作战应用效能,推动卫星导航应用向实战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等。 |
2016-05-17 | 国务院 | 《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到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的发展格局等。 |
2016-05-12 | 中央军委 | 《军队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 更加注重军民融合,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证。 |
2016-02-28 | 国防科工局 | 《2016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 | 初步实现军工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以及与民口科技资源的互通,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等。 |
2015-04-16 | 工信部 |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201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资源共享水平有新的提升;加大支持力度,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等。 |
2014-05-20 | 总装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保密局 | 《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 | 以武器装备建设需求为牵引,建立准入协调机制,提高武器装备建设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等。 |
2014-04-03 | 工信部 | 《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式意见》 | 到2020年,形成较为健全的军民融合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动共享基本实现等。 |
2013-09-26 | 国务院 |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到2020年,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等。 |
战略意义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一个全局性重大战略,需要制定实施长远科学的发展战略,努力使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步设计、同步运筹、同步落实、同步推进,努力形成二者互为一体、相得益彰的融合格局。
1、大趋势下的必然选择
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2、富国与强军的“双赢”之路
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是坚持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内在要求。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这一战略举措,是总结我国长期以来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我们党着眼开拓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新境界的时代抉择。实践表明,信息化战争具有作战周期短、突发性强、消耗量大、前后方模糊等特点,这在客观上要求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提高包括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内的国家整体建设效益,努力促进经济效益、军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融合”是多领域全方位的
军民融合式发展是时代赋予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篇大文章,应区分好主次先后、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下功夫,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体系、国防动员体系和科技资源体系的军民融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互动发展。
4、重在思想观念“融合”
实现思想上的“融合”,就必须切实转变军地各自封闭、自我发展的传统观念。长期以来,我国之所以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呈现“两张皮”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军地双方没能真正转变观念,没有把协同推进军民融合工作摆在重要议程来抓。
5、“融合”需在战略上“纳入”
从宏观层面来讲,制定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需要重点做好“六个纳入”,即把国防和军队建设与改革规划纳入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把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把重大国防设施和战场建设纳入国家基本建设体系,把军队人才基础知识素质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军队生活服务保障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把国防动员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产业模式
我国“军民融合”主要包括“军转民”和“民参军”两个部分,国有军工企业通过将军工技术转为民用,生产民用产品,以突破军用产品需求瓶颈;而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军工配套需求,提高我国整体国防实力的同时,为企业开拓出竞争蓝海。
1、“军转民”
在军用技术转民用的过程中,军工企业通过技术转化和产品升级换代,拓展了民用市场空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大大增强;民用企业在承接军转民项目的过程中,将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找到更多的发展空间。军民之间的合作将更趋多样化,军民间的互相参股、 技术入股、资产重组、兼并收购也会变得并不那么鲜见。
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电子信息和民爆器材等军民结合型产业将加快发展,更多的军用技术成果将在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内转化、孵化、 产业化。地方参与发展军民结合产业的积极性将得到进一步调动,军工经济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将有新的提高。军工企业将发挥自身优势,根据市场需求有序开展 技术成果转化,继续做大做强军工民品优势产业。今后,在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用品中,都将会使用越来越多的军用技术成果。
2、“民参军”
中国“民参军”尚处于起步阶段,兼具机制灵活、效费比高等诸多优点,未来拥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民参军”,即民营企业、民营资本,或者以民品为主的国资进入军工行业。
中国民营企业进入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主要有三层含义:
①进入军用产品和技术市场,参与军品的研制和生产,或进行零部件的配套研制和生产;
②进入军工资本市场,参与国有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合资合作组建新的股份制项目公司;
③进入军工人才市场,各类民营科技和经营管理人才应聘于军工企业。
据统计,截至2016年3月,中国已有1000多家民营企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比“十一五”末期增加 127%,在2010年中国参军的民用企业仅为700多家。
“民参军”的方式:
①通过参加总装备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海军、空军等国家机关和十一大军工集团组织的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
②与现有的军工企业合作研制或配套生产;
③收购或兼并现有的军工企业;
④参与军用高科技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现状概况
目前,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军事专用技术比重已不到15%,军民通用技术已超过80%,军队信息化建设主体技术均来自民用信息系统。军民融合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而世界主要大国也多采取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中国未来在民参军领域将迎来发展机遇期。
据中信证券统计,目前民参军相关A股上市公司上百家。民参军的产品路线多数集中在电子、通信、计算机等军用信息化相关领域,如北斗导航、军用电子、军用通信和雷达系统、军用计算机和软件等。这些领域占民参军的比例达到45%。
2018年,中国财政国防预算拟安排11069.51亿,比2017年增长8.1%。从增量来看,国防军费预算近5年年均增量600-900亿元,军费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军工既是尖端技术优先应用领域,也是各类颠覆性创新的汇聚之地。目前我国军工集团下属企业经过漫长的发展累积了丰富的军工产业资源,而民企则具有机制灵活、勇于创新等优势,双方通过深度合作恰好互补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国防科工局将加强与全国工商联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采取务实举措,不断畅通民参军渠道,有效发挥民营企业作用,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加快建立“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军品科研生产体系,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发展趋势
一是,军民融合方式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世界大势,将对国防科技高新技术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二是,“军转民”转型升级,将在实现军工经济民用效应产业化、规模化和释放国防储能的实践中确立新的生长点。
三是,“民参军”在国家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强力推动下,将逐步进入大发展时期。
四是,国防科技工业将进入全面改革改组时期。
五是,军民协调创新作为军民融合的主要推手,将大大增强国防军工的发展动力。
六是,党和国家破除利益藩篱的决心和行动,将有效化解制约包括国防军工在内的军民融合发展的利益格局。
七是,利用网信领域技术、体制和政策优势,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充分发挥驱动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变革,推动经济和国防建设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