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文旅非遗发〔2021〕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
现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10月9日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
自201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以来,完成了“十三五”培训传承人群10万人次的目标任务,形成了较为明确的教学体系、工作规范和管理方式,有效调动了院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为非遗保护引入了重要力量;扩大了非遗传承人才队伍,促进了非遗保护理念的社会传播;提高了传统工艺设计制作水平,改善了一批项目保护传承情况;拓展了非遗保护传承的手段和方式,推动了一批示范性项目和探索性项目。同时,在振兴传统工艺、促进曲艺传承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已经成为非遗保护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工作要求,为提高传承人研修培训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21年至202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更名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为保障研培计划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发挥院校在非遗保护和传承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帮助传承人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坚定文化自信,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保护传承水平。推动院校的非遗相关专业建设和理论研究,提高院校的非遗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
(二)工作原则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原则和要求,尊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理念和精神。
2.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尊重传承人保护、传承、发展和再创造的权利。
3.尊重传统文化和民族习俗,尊重非遗项目的基本文化内涵、传承脉络和规律,弘扬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
4.重视青年人在实现非遗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注重保持和扩大传承人队伍。
5.坚持“用”字引领,将培训内容、培训成果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至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围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组织实施研修培训任务,培训学员不少于1万人次。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本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围绕本地区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组织实施省级研修培训计划,全国省级研修培训计划培训学员总数不少于2万人次。
二、实施方式
(一)实施范围
围绕“十四五”非遗保护重点工作,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开展传统工艺、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的研修培训,同时探索民间文学、民俗等其他门类非遗项目的试点工作。
(二)实施对象和内容
1.研修
研修班面向具有较高水平、掌握核心技艺的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弟子。学员应以中、青年为主,具有较好沟通水平、学习动力和行业影响力。研修班通过专业理论学习、案例研讨、创作实践等方式,帮助传承人提高文化艺术修养,拓宽行业视野,激发创作潜能,拓展应用空间,推动合作交流,解决发展难题。
每期参与人数不超过25人,培训时长为30天左右。学习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培训、实地考察、成果交流等,活动地点不限,在院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总时长的60%。研修班也可根据教学实际分阶段开展,但须在180天内完成。
2.培训
培训班面向掌握相关技能艺能的项目从业人员。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培训班,可将非遗就业工坊、合作社等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培训班要帮助学员强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所持有技艺的把握,拓宽眼界和知识面,提高传承实践能力。
传统工艺类培训班,主要面向非遗就业工坊、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统工艺工作站等开展专题性培训;传统表演艺术类培训班,主要面向民间班社、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表演团体开展整建制培训。
每期参与人数以团体实际人数为准,原则上不超过50人。整体时长不少于30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在校脱产培训或在地集中培训的方式;对交通不便的乡村地区,鼓励组织人员到培训学员所在地开展教学;可根据学员需求,灵活安排外出考察。
参加研培人员不包括爱好者和不直接持有技艺、技术的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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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pdf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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