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小米正式在香港主板上市,股票代码1810,股票发行量为10.35亿股,筹资额239.75亿港元,由基石投资者、瑞士信贷、花旗集团以及华兴资本作为承销商进行承销。
这是香港首支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小米开盘价16.6港元,较发行价下跌2.35%。以开盘价计算,小米市值超520亿美元,是港股首支“同股不同权”上市股票。以17港元定价估算,小米市值543亿美元。小米公司成为港股今年集资额最大新股,也是2010年友邦(01299)以来最大型新股。
融资三级跳促科技飞速发展,创市场营收奇迹
近几年,小米的每轮融资几乎都是“三级跳”。2010年底小米公司完成金额4100万美元的A轮融资,估值2.5亿美元;2011年小米公司获得9000万美元融资,估值10亿美元;2012年小米公司融资2.16亿美元,估值40亿美元;2013年融资完成后小米整体估值达100亿美元。2014年总融资额11亿美元,估值450亿美元。
轮次 | 时间 | 融资额 | 投资方 | 投后估值 |
A轮 | 2010年 | 4100万美元 | 晨兴资本、顺为资本、启明创投、IDG资本、雷军 | 2.5亿美元 |
B轮 | 2011年 | 9000万美元 | 晨兴资本、顺为资本、启明创投、IDG资本、雷军、Temasek淡马锡、高通 | 10亿美元 |
C轮 | 2012年 | 2.16亿美元 | 俄罗斯DST集团领投、Temasek淡马锡 | 40亿美元 |
D轮 | 2013年 | 1亿美元以上 | 俄罗斯DST集团 | 100亿美元 |
E轮 | 2014年 | 11亿美元 | GIC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领投)、全明星投资、DST、厚朴基金、云峰基金 | 450亿美元 |
2012年6月底,小米完成C轮融资,本轮融资由国际投资机构DST领投,此时公司估值40亿美元,仅半年时间,小米估值较上次翻了4倍。期间,小米手机增加了多样化配置,丰富了用户选择,并且,随着手机的成功推出,相关周边产品也渐次推出,大大提高了小米的品牌认知度,同时,MIUI米柚等软件和应用产品以及互联网服务也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关注,所以本轮融资小米仍是站在公司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对其主营产品进行的精益求精。
2011年底,小米完成B轮融资,此时的投资方除了首轮的参与机构以外,增加了高通和淡马锡,并且资料显示,除了以上机构投资者之外,俄罗斯投资公司DST的创始人Yuri Milner还以个人身份参与本轮融资。小米手机的成功上市,获得了极大的市场关注,但同时也给当时产能带来了一定挑战,所以扩大生产规模,并进行零部件采购就成了此轮融资的主要目的。
另外,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本轮投资方高通的加入,高通是手机领域最主要的芯片提供商,同时也是小米的芯片供应商,引入高通作为其投资方,体现了小米对于产业链上游关键领域的布局。
2013年8月,小米完成新一轮融资,此时小米手机在国内市场地位已渐趋稳固,而随着手机领域的大获成功,小米逐渐加大对于硬件设备投资力度,如路由器、移动电源、随身WIFI、空气净化器等,开始布局硬件系统生态链。
2014年底,小米宣布完成第五轮融资,此时公司估值高达450亿美元,该轮融资计划的实施,一方面保障了小米在国内对于其系统生态圈企业的投资并购力度,另一方面,国际投资机构的引入也为小米在海外的战略扩展计划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当年,小米成功进入印度市场,并自此开始其全球化战略布局。
资本的注入对对小米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据小米招股书披露,2015年至2017年收入分别为668.11亿元、684.34.亿元和1146.25亿元,2017年同比增长67.5%;经营利润为13.73亿元、37.85亿元和122.15亿元,2017年同比增长222.7%。
此外,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6年、2017年,小米的海外市场收入分别为40.5亿元、91.5亿元、320.8亿元。其中2017年海外市场收入同比暴涨了250%,小米在海外市场的增速非常强劲,充分验证了小米模式在全球市场具有普适性。
港股市场创新试点首家“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
小米作为新经济体独角兽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此次全球发售股份数目21.8亿股,发行价每股17港元,发售结构为95%国际发售,5%香港公开发售,B类股份以每手200股份为单位买卖。除了其多轮融资助推极高的估值规模以外,“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也使其因有望成为港交所实行该制度以来上市的第一股而受到极大关注,同时通过制度设置,雷军依然对于小米拥有绝对控制权。
同股不同权,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作为一种“以小控大”的公司管制架构,该制度是指个别股东享有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经济利益不成比例的投票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这种结构有利于成长型企业直接利用股权融资,但同时又能避免股权过度稀释,造成创始团队丧失公司话语权,保障此类成长型企业能够稳定发展。
港交所IPO新规于2018年4月30日正式生效,此次新规对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以及“同股不同权”公司打开了IPO通道,并厘定相应标准以规范上市:
(1)允许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拟上市公司在建议上市日期前6个月应得到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同时预期市值不少于15亿港元,此外,公司的产品需满足一定要求,包括其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至少一项核心产品通过概念阶段进入第二期或第三期临床试验等;
(2)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上市的公司需满足市值门槛400亿港元,如低于该门槛,则需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不同股票权股份代表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
(3)以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要求公司属于创新产业,且预期市值超过100亿港元。
小米集团于5月3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并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上市前估值(460亿美元)、营收(1146亿元)、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均符合“同股不同权”公司在港上市要求。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小米股票分为A类股份和B类股份,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B类股份持有人则每股可投1票,而A类股份全部由创始人雷军和林斌持有,同时雷军还持有约占总股份10.9%的B类股份,合计持有集团31.4%的股权,但拥有55.7%的投票权,此外,根据公司其他股东和雷军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雷军作为受托人可实际控制另外2.2%的投票权,共计控制发行人57.9%的投票权。通过合理的股权安排,雷军将公司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一方面得益于雷军自身的投资人身份,另一方面,也是雷军个人作为创业者掌舵公司发展方向极强信念的体现。
截至小米上市前,小米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持股31.41%,联合创始人、总裁林斌持股13.33%,联合创始人、品牌战略官黎万强持股3.24%。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洪锋持股3.22%,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刘德1.55%,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王川持股1.11%,顺为资本CEO许达来持股2.93%。小米共有7000名员工持有股票或期权,最早期的VC,第一笔500万美元投资,上市后回报高达 866倍。
结论
小米公司成立初期,虽然获得了相当可观的融资规模,但是公司一直专注于做产品,在核心业务上发力,直到行业地位稳固,小米才开始逐渐加大对于硬件系统生态链的投入力度,并逐渐布局小米生态圈,战略布局日渐清晰,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发展的重中之重,小米一直注重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品生态体系搭建,为日后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资本的投入能够很好地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对于创业者来说也非常有必要认清资本的双重属性,它能够为公司的成长提供关键助力,但也可能为公司日后的发展埋下隐患,造成创始人被架空的局面出现。由此可鉴,在公司创立或发展之时需将眼光发长远,合理设置股权机构和股权激励机制,良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是管理者的重要智慧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