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区域经济处】
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粤发改区域〔2020〕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内各直属海关: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要求,优化开发区形态布局,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构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请省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在产业、土地、金融、财政、人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按要求实现各类开发区政策的叠加和普惠,指导和帮助《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开发区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跟踪分析和评估实施情况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商务厅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2020年4月17日
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
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开发区已发展成为全省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制度的重要试验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省经济也迈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省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着力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我省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以及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和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重要依据,是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指南。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我省纳入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开发区,以及国家、省批复设立的其他开发区,并对各地规划设立的工业园区提出指引。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开发区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根据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我省共有32家国家级开发区和100家省级开发区纳入目录,总面积达935平方公里。相比2006年,新增国家级开发区17家,省级开发区31家。此外,还有一批经省政府同意但未纳入国家目录的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一节 发展成效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开发区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以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战场和重要抓手。
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不断提升。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开发区始终扮演重要的角色,经济体量和规模不断壮大,各类高端产业向开发区集中度持续提升。2018年,全省各类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达2.85万亿元和1.75万亿元,培育形成了一批年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
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增强。开发区是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全省开发区通过加大创新投资,建设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企业,增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有效引领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2018年,广东R&D经费投入约2600亿元,总量连续两年保持全国首位。
区域协同发展平台作用不断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工作,基本上以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开展区域产业共建,取得了良好成效。广州-梅州、清远,深圳-河源、汕尾,东莞-韶关,珠海-阳江,佛山-云浮,中山-潮州等8个结对帮扶市,通过开发区合作共建,有效推动了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集聚地)93个,已基本实现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县域全覆盖。
对外开放和投资贸易合作成效显著。开发区一直是我省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最大的平台和载体。2018年,全省开发区进出口总额超过23000亿元,占全省32.9%,利用外资总额超过85亿美元,占全省38.6%,吸引了一批跨国公司和世界五百强企业。2018年6月,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获批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全国首个地方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在广州上线,深圳“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服务深入推进,各开发区不断提升投资环境和贸易便利化程度,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绿色园区建设取得进展。我省开发区探索绿色园区建设新模式和新路径,率先提出了创建“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等6个园区已通过“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验收。循环化改造和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保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11年以来先后认定三批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其中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东莞生态产业园等19个园区于2018年7月通过验收。
园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全省开发区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超过8000亿元,其中,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已累计投入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约1900亿元。开发区路网通达度明显改善,通信网络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网络光纤到企、到户。开发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5%,生产条件日益改善,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数量近200个。公共服务配套日渐完善,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我省开发区正迎来新一轮重大发展机遇。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入,以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催生新的经济模式和生产组织关系,为开发区优化升级提供技术动力。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推动全省开发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我省开发区发展面临的挑战。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风云变幻,中美贸易摩擦及贸易保护主义,强力挤压中国科技创新和中国制造业的发展空间,给世界经济增长带来很大不确定性,欧美民粹主义影响世界政治格局,也影响中国经济外部环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艰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尚未健全,我省开发区迫切需要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不断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我省开发区发展建设存在短板。一是开发区的总体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省现有高水平开发区数量与我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匹配,纳入国家审核公告目录的总量低于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四川等省。不少开发区上下游产业链尚不完整,部分产业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中低端,与国内先进开发区相比仍有差距。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粤东西北地区的开发区质量、效益明显低于珠三角地区,珠三角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创新投入与创新人才比重占全省90%以上。三是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开发区R&D经费投入占全省R&D总投入比重不足50%,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比较紧缺。四是资源环境约束明显。许多开发区土地开发利用存在空间不足与开发建设缓慢并存问题,环境容量不足制约部分开发区项目受纳能力。五是投资环境有待优化。珠三角地区部分开发区存在基础设施老旧破损、容量不足、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粤东西北地区部分新设立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能适应招商引资需要,政务服务难以满足入驻企业对现代化、精准化服务设施和平台的需求。
第三节 重要意义
加强我省开发区规划建设,推动开发区创新改革,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开发区建设成为广东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有利于创新政企合作、对口帮扶等机制,为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创造新条件,助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提升开发区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有利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有利于应对资源环境新挑战,探索绿色循环发展新路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科学把握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我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不断增强我省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强我省各类开发区统筹规划,不断提升我省开发区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水平,加快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我省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规范发展。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要求,加强开发区发展规划的指引作用,做好开发区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完善各区域开发区空间布局和生产力布局。正确把握发展和规范的关系,构建促进开发区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开发区规范发展新路径、新经验。
——创新驱动,高端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省开发区从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型。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营造集聚创新人才的环境优势。以创新驱动引领动力变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支撑作用。
——优化结构,集聚发展。按照全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强化全省开发区空间整合,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构建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圈,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产业集群。
——区域协同,共享发展。统筹全省开发区重大产业布局,完善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合作机制,构建完善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推动生产要素跨区域有序流动,引导各产业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改革开放,合作发展。以改革促发展,先行先试投资贸易便利化和科技要素流动便利化的新路径和新机制,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培育投资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产城融合,集约发展。推动园区科学扩容提质,建设职住平衡、配套完善的宜居产业社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良性互动。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园区。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实现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开发区布局和功能定位,提升开发区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我省开发区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构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带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形成一批世界级重大产业集群。
——推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动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产业共建为纽带,加强各区域开发区之间的联动与协调。完善珠三角开发区与粤东西北开发区对口帮扶机制,强化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带动,促进点、线、面多层次联动,推动重大产业的跨区域链接融合,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建立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增强战略科技力量,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重要高地。在全省开发区内全面推广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政策。不断提高引进外资的规模和质量,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打造更开放、更公平、更透明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培育外贸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资、生产、服务网络。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省各类开发区生产总值超过3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1万亿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力争达到21家以上,实现国家高新区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开发区研发投入强度达5%以上。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产业集群效应突出,产城融合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全省形成超千亿级产业集群20个。创新要素更加集聚,全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达15000家以上,建成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达2400家以上。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绿色集约发展不断加强,全省建成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10个。
到2025年,开发区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3万亿元。国家高新区达到25家以上,开发区研发投入强度达6%以上。园区基础设施初步完善,基本建成安全高效、绿色智慧、互联互通的现代化园区基础设施体系。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初步实现产业的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力争形成超千亿级产业集群22个,开发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超2.2万家。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同质竞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全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达19000家以上,建成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2700家以上。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进出口总额超4万亿元。绿色集约发展显著强化,全省建成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15个。
到2035年,开发区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全省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5.2万亿元。开发区研发投入强度达8%以上。开发区差异化发展特色鲜明,形成合理的专业分工格局和经济发展圈层,力争形成超千亿级产业集群达到30个。基本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达5万家以上,建成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达到4500家以上。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建成一批服务精准化、产城融合度高的现代化智慧园区。全面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三章 开发区协调发展格局
按照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战略部署,加强我省各类开发区统筹规划,进一步发挥优势、弥补短板,优化全省开发区形态和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促进全省开发区发挥优势差别化发展,突出珠三角开发区在全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引领作用,推动粤东粤西开发区建成全省产业发展主战场,推动粤北开发区实现绿色发展,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形成布局合理、良性互动、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全省开发区发展格局,推动我省开发区高质量平衡发展。
第一节 提升珠三角地区开发区创新发展动力
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辖区内的开发区。充分发挥科技和产业优势,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推动珠三角开发区与港澳地区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协作体系。统筹珠三角九市与粤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促进与所在城市互动发展,拓展内外新空间。
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的开发区转型升级为以创新驱动、全球资源配置为特色的高端发展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以高新区为龙头,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要平台,整合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资源,吸引世界级创新资源布局,建立服务全省的区域创新体系,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枢纽。利用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区港联动和贸易便利的优势,完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建立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推动自由贸易区和开发区联动发展。
珠江口两岸开发区共同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等地开发区,利用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雄厚基础,完善生产性服务配套,加快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加快形成“世界科技+先进制造+全球市场”的创新发展模式。加快珠江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建设,提升珠江口西岸产业竞争力。
推进环珠三角地区开发区融入珠三角经济圈,打造珠三角地区新兴的产业拓展平台。适应珠三角核心区功能拓展和空间拓展的需求,推动广州都市圈(包括广州、佛山、肇庆、清远、云浮和韶关)、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河源和汕尾)、珠江口西岸都市圈深度融合,在环珠三角地区开发区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利用临近珠三角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培育新兴服务发展平台,促进专门化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缩小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发展差距,全面提升我省整体竞争力。
第二节 打造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大产业集聚发展平台
包括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湛江、茂名、阳江7市全部开发区。承接珠三角及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依托汕潮揭地区和湛茂地区开发区的发展,打造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新增长极和全省产业发展新的主战场。围绕深水大港建设,强化周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临港产业布局,加强重大产业平台和创新平台的谋划与建设,疏通联系东西、连接省外的交通大通道,拓展国际航线,对接海西经济区和北部湾地区,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极。东翼强化汕头高新区的带动作用,形成以汕头为中心,与潮州、揭阳等地开发区协同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依托现有海岸资源和港口优势,充分发挥粤东港口作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出海大通道作用,加快推进疏港铁路等重要交通项目建设,形成陆海双向交通大通道,拓展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腹地,大力发展能源、石化、临港工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发展电子信息、玩具、陶瓷、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五金不锈钢、鞋业、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及食品、水产加工业等优势产业,走自主创新创造名牌的发展道路。推动汕潮揭地区打造国家海洋产业集聚区、临港工业基地和世界潮人之都。西翼提升湛江、茂名两市经开区和高新区的龙头作用,湛茂两地紧密合作形成临港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湛江港作为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的作用,协同茂名港形成粤西港口群,大力建设提升茂名博贺新港区及吉达港区,加快形成陆海双向交通大通道,拓展大西南腹地,重点发展临港钢铁、石化、装备制造、能源(新能源)、物流等产业,建设主要利用海外资源的沿海重化工业产业带,打造临港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临港装备制造基地、氢能产业基地和全省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以汕尾高新区、阳江高新区等为载体推动沿海经济带双支点建设。把握推进产业共建窗口期,把汕尾、阳江打造承接珠三角辐射东西两翼的战略支点。推进广汕高铁沿海大通道和汕尾港建设,全力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高新区发展,重点承接深圳产业转移,规划建设汕尾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基地和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广湛客专阳江段等交通大通道和阳江港建设,重点承接珠江口东西两岸地区产业转移,依托阳江高新区等五个工业园区以及阳江东部地区重大发展平台,集约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合金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依托广东阳西县产业转移工业园、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等发展平台,集约发展海产品加工、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产业,建设沿海产业重要基地。
第三节 探索北部生态发展区开发区绿色发展新路径
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5市全部开发区。
集中力量做强地级市开发区。推动韶关高新区、河源高新区、梅州高新区(广梅产业园)、清远高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开发区,利用出省通道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承接珠三角转移过程中实现产业的二次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商贸流通等。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与珠三角地区开展产业共建合作、互惠互利发展。支持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国家级经开区或国家级高新区。
创新生态县市开发区的绿色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环保型特色产业,利用生态优势资源,科学开发生态产品,为珠三角核心区提供服务。利用文化和科技手段推动特色农业、特色资源型加工业高端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限制、淘汰污染性产业。创新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
第四节 推动各类开发区功能优化
全省各类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园要素集聚,提升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水平,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成为区域经济重要增长点。
一、发挥经开区综合优势,推进实体经济集聚发展。
珠三角地区经开区作为我省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和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要利用广东综合制造优势,重点集聚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培育一批产值超千亿元的制造业骨干企业。
粤东西北地区经开区要加大对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和龙头企业,支持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探索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选择具有较好外向产业基础的开发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联动,推动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共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
二、强化高新区创新功能,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载体
强化高新区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作用,推动成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策源地、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打造成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实施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发挥珠三角自主创新区的整体优势,全面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化与国家科研院所、重点大学合作,争取在高新区设立新兴产业研究机构和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转化平台,建立起“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孵化链条,不断催生创新型企业。
粤东西北高新区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吸引高技术要素集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经济发展、新技术应用试验区,引领专业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附件:《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pdf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区域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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