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212/t20221230_3861743.htm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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