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的通知
国知战联办〔2021〕16号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统计局、国管局、中科院、银保监会、证监会、国防科工局、林草局、邮政局、中医药局、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贸促会、中国科协:
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1年12月27日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明确2021—2022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计划。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
1.推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推进制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推进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论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一步修改研究论证。做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2.推进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中央宣传部负责)
3.推进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4.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生态环境部负责)
5.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知识产权局负责)
6.推进修改《国防专利条例》。(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7.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8.推进修改《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指南》。(农业农村部负责)
9.推进修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改革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政策
10.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
附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pdf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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