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深金监发〔20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深金融监管机构:
《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在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顺应新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深刻变化,更好把握国家战略叠加重大机遇,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努力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提升金融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依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形势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形势,深圳金融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驻深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扎实推进金融稳定、发展、创新各项工作,规模实力稳步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组织体系加快健全,服务功能日益完善,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1.金融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时期,深圳金融业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综合实力和支柱地位持续提升。2020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189.6亿元,按现价计算的“十三五”年均复合增长率约9.5%,占同期全市GDP的比重达15.1%,占服务业的比重达24.4%;金融业实现税收(不含海关代征和证券交易印花税)1472.7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4.2%,居各行业首位;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为10.2万亿元和6.8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12%、16%。总体上看,各领域主要金融指标居于全国大中城市前三位,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在2020年9月第28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位列全球第9位,较2015年9月提升了14位,跻身全球十大金融中心行列。
2.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金融机构集聚效应持续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银行、证券、保险业分行级以上持牌金融机构690家,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密度稳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其中,银行业总资产10.45万亿,较2015年增长53%,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法人证券公司总资产2.22万亿,较2015年增长55%,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法人保险机构总资产5.46万亿元,增长72%,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创新型金融机构相继落户。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旗下理财子公司率先落户,理财业务规模约占全国的1/5;设立全国首支规模百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国内首家个人征信公司、第二家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等注册成立;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PE/VC机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业态发展活跃。一批本土法人机构进入行业前列。2020年度,深圳有5家证券公司营业收入、6家公募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规模、5家创投机构管理资本量进入行业前二十。平安保险、招商银行在分别排名“世界500强”第21、第189位,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入“世界500强”。
3.金融市场规模快速扩张
多层次资本市场全球领先。深交所2016-2017年连续两年IPO数量超过纳斯达克、纽交所、伦交所、港交所等全球主要交易所,居全球首位;2020年深市股票成交金额162.22万亿元,排名全球第三。截至2020年底,深交所共有上市公司2354家,比2015年增加608家,上市公司总市值34.19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44.8%。资管、保险市场稳步扩大。2020年底,深圳辖区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超过13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4。2020年深圳保险市场实现原保费收入1453.5亿元,较2015年增长124%;保险业实现增加值618亿元,仅次于北京。区域要素市场加快创新。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率先落地不良资产跨境交易等创新业务,依托“跨境通”交易平台完成全国首单商业保理资产、租赁资产对外转让;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落地国内首笔跨境碳资产回购融资业务;由香港交易所集团设立的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现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正式开业运营。
4.金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小微企业融资提速增效。实施“千亿发债”、“千亿信贷”、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过桥资金贴息、发债融资奖励等融资促进政策;率先启动“金融方舟”工程,创新开展金融支持企业抗疫专项行动,2020年累计服务小微企业4.7万家;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启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截至2020年底,全市普惠口径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299亿元,同比增长40.9%,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26.5个百分点。科技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科技金融试点,成立国内规模最大的市场化运营天使母基金,建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金融全业态联盟,搭建“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不断创新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质押融资、股权投资、债券发行、保险保障等服务,努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发展。大力推动上市企业培育,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450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333家;上市公司总市值9.12万亿元,在大中城市中仅次于北京。一大批优秀本土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2020年深圳企业通过IPO、再融资、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ABS)等方式,实现融资7824亿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50.6%,直接融资比重稳步上升。保险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保险产品加快覆盖责任、信用、医疗、养老、健康、意外等重点领域,2020年全年共承担各类风险保障409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304%,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功能和“稳定器”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5.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合作加速。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本外币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跨境”稳步发展,自由贸易账户正式落地实施,全国首家港资控股证券公司、首家港资控股公募基金、大湾区首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入驻,“深港通”、基金互认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陆续落地。2020年深圳市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合计2.46万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三,深港两地跨境本外币收支中人民币占比已超过50%。先行示范区金融创新加快推进。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板块覆盖面和包容性显著提高;沪深300ETF期权成功挂牌,实现深市金融衍生品“零的突破”;成功发行多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涵盖疫情防控、中小企业融资、5G专场多个领域;成功纳入央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顺利完成全国首次数字人民币外部可控测试。金融科技新动能率先培育。出台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率先设立金融科技专项奖,落户百行征信、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央行数字货币研究院等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及重要基础设施,发布国内首支金融科技指数并挂牌首个基金产品,联合港澳金管局推行“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构建金融科技先发优势。可持续金融走在全国前列。出台全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推进“中国绿色基金标准”“中国绿色金融中心指数体系”研究,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落户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发起《全球社会影响力投资共识》(“香蜜湖共识”),发布首个上市公司社会价值评价指数“义利99”,推进可持续金融纵深发展。
6.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健全。挂牌成立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落实“7+3”类业态统一归口管理职责;在国内率先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构建“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履职法制化水平。重点领域风险整治成效明显。成立全市网贷风险处置实体化工作专班,在全国率先建立网贷行业机构良性退出指引、知情人举报制度、失信惩戒规范、清产核资指引等系列制度,推动网贷机构数量、借款余额、出借人数大幅“三降”;协同化解私募行业风险,有序推进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活动,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监管科技应用持续加强。创新搭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监管信息系统、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构建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精准识别和实时预警能力,打造监管科技品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实施“深圳市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通过公开课、云直播、金融安全百宝箱手册等项目,从基层入手,普及金融法制知识,加强市民风险教育,构建源头治理、贴近民生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7.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金融领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引导金融机构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形成“党建强、金融强”局面。持续加强金融工作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成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委和八个党支部、市网贷专班临时党支部。成立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委,理顺工作机制,并率先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大力推进新兴金融党的建设和工作“两个覆盖”。金融产业政策不断完善。修订《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促进创投业发展、促进供应链金融的专项政策,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出台实施金融人才专项支持政策,启动“深圳市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举办系列金融领军人才研修班、鹏城金融大讲堂,建立常态化的金融人才培养机制。金融集聚区和配套体系不断健全。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红岭创新金融产业带等启动规划建设,南山科技金融城投入运营,湾区国际金融科技城揭牌启用,特色金融集聚区和重点金融楼宇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引进会计、法律、评估、评级、资讯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形成金融配套服务业集聚发展态势。金融交流合作力度持续加强。建立深港澳金融合作定期会晤工作机制,成立深港澳天使投资人联盟、深港澳金融科技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与伦敦、新加坡、苏黎世、阿布扎比等国际金融城市建立联系,连续举办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风险投资论坛以及首届深伦金融创新与合作论坛等重要会议论坛,大力提升深圳金融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深圳金融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但与国际一流金融中心相比,与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1.金融体量规模和国际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与国际一流金融中心相比,深圳金融业在市场规模、总部机构、资源聚集、开放程度等方面还有明显差距,金融业增加值只相当于北京、上海约60%,外资法人银行数量约为上海的1/4、北京的1/2,CFA持证人才数量只有北京的1/2、上海的1/3。2018年我国放宽金融业外资持股限制以来,全国8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均落户上海、北京,全国31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28家落户上海。
2.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直接融资比重有待提升,“十三五”期间深圳地区直接融资(含企业债券融资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累计增量约占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量的比重为24.7%,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创投风投发展仍存在短板,根据清科统计,2020年深圳本土企业接受股权投资金额只有北京的1/3、上海的1/2;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仍然较大,融资有效满足率偏低,融资成本偏高。
3.金融改革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具有全局战略意义的金融改革创新有待发力,国家级的重大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和创新试验有待提升,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海洋开发利用等新领域的专业金融机构、专门金融产品、专项金融服务等发展不足,适应新阶段、新经济、新格局发展需求的金融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4.金融风险防范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地方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尚不健全,“7+3”地方金融业态监管规则体系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等风险处置仍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仍偏高,部分房企依靠高杠杆扩张模式难以为继,存在流动性等风险隐患。金融科技、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还存在一定“盲区”,监管治理尚待破题,地方金融监管的制度规则、力量配备、基础设施以及有效识别“伪创新”“乱创新”的能力建设还待进一步加强。
(三)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深圳金融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面临重要机遇,也存在风险挑战,总体上仍将处于开放创新、结构转型、能级提升的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推动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围绕全球经济治理、金融秩序重构的区域和国家间博弈竞争不断深化,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加快朝多极化方向发展,金融发展重心加快向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转移。与此同时,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等底层技术迅速迭代创新,金融科技成为全球各大金融中心城市竞相布局的战略“风口”,驱动金融产业发生颠覆性变革,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十四五”期间,深圳需要具备全球视野,抢抓国际金融资源转移、金融科技变轨机遇,增强金融创新策源能力,不断巩固和提升金融中心发展能级,更加深度融入全球金融经济竞争合作格局。
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为金融市场提供了广阔前景,也对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区域体系、绿色发展体系建设的金融专业市场快速发展,金融与科技加速融合创新,金融对外开放全面扩大,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十四五”期间,深圳亟需发挥现代金融在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作用,着力提升金融改革能力和金融开放水平,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深圳金融业创新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头、走到世界前列。
从自身看,深圳正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等利好叠加的历史机遇期,将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五大战略定位”,加快建成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增强在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十四五”期间,深圳亟需依托“双区建设”“双区叠加”战略机遇,大力推进全局性的重大金融改革举措,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推动金融业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广阔市场中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十四五”期间,深圳金融业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主要发达经济体复苏前景不容乐观,我国面临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过高等叠加风险,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并反映于金融领域,金融业存在风险隐患压力。另一方面,国内外金融资源竞争加剧。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各大中心城市均把金融业作为主导产业大力扶持,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倾斜资源,导致城市金融资源“强者愈强”马太效应越加显现,深圳业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竞争压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对标国际一流水平,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加强金融监管治理,提升金融发展能级,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要求,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金融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金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保障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构建产融良性互动、共生发展新格局。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定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对金融稳定发展创新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构建一流金融生态和政银企互利共赢发展局面。
——坚持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相协调。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优化金融服务供给质量,提升金融业发展效益,推进金融业结构升级和能级跃升,以质量效益驱动规模扩张和竞争力提升,实现效益、规模、质量的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促进。把改革开放作为金融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对外开放,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充分激活金融市场活力,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坚持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相兼顾。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引导鼓励金融产品、服务、组织、监管创新,统筹创新发展与稳定安全,科学防控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
到二〇二五年,金融产业支柱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国际化程度稳步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跻身全球城市前列,在构建金融运行安全区的前提下,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推进“金融+”战略,着力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助力深圳建设有影响力的全球金融创新中心。
——金融运行安全区。健全地方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满足现代金融高效运行需求的金融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识别风险、监测风险、管理风险和处置风险的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业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探索金融服务自主创新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等重点领域先行示范,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包容性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国内外风投创投机构加速聚集,金融配置创新资本的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建设全球一流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营造一流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环境,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团队、基础平台和优秀人才,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着力突破一批金融科技前沿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高质量金融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形成一批安全效率并重、国际国内通行的金融科技业务标准,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金融科技中心。
——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充分发挥金融在助力深圳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重要作用,接轨国际成熟的可持续金融规则,率先构建一批与社会和环境正向外部效应相关、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金融服务标准,引导落户一批具备国际影响力的可持续金融项目、机构和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和成果,打造中国可持续金融的“最佳示范”。
——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巩固提升深圳财富管理行业优势,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等业务机遇,构建更加完善的财富管理业务链条和生态圈,培育一批运作规范、业绩优异、竞争力突出的财富管理机构,打造财富管理机构、产品、资金、人才等高端要素的集聚高地,财富管理行业规模、创新能力、国际化水平跃居全球前列。
展望二〇三五年,以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开放和深港金融融合发展为动力,进一步打通本外币、境内外、在岸离岸市场的资金互联互通和对接合作路径,有效提升深圳在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标准制定、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国际话语权,增强深圳对全球高端金融资源的集聚能力和配置能力,高水平建设全球性创新资本集聚中心、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与投融资中心、全球性财富与资产管理中心。
(四)主要指标
“十四五”时期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预期性指标如下:
——总体规模稳步提升。到“十四五”期末,深圳金融实力、发展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综合竞争力稳居全球金融中心前列。到2025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6400亿元左右,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16%左右;本外币存贷款分别达到13.5万亿元、9万亿元以上;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到2200亿元。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全国居前,排名位于“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前列。
——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在直接融资方面,“十四五”期间直接融资(含企业债券融资、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累计增量占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量的比重达到30%;辖区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在间接融资方面,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其中: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达8%,绿色信贷占比达7%,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11%,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比重达18%;银行贷款不良率1.1%左右。
——“四大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深交所上市公司家数达到3000家,“十四五”期间IPO数量居全球证券交易所前列;进入行业前50名的创业投资机构达15家左右,数量居全国前列。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总规模达30万亿元,其中,证券业经营机构管理资产规模20万亿元。金融科技生态体系加快完善,落地5家以上国家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获得认证的“深港澳金融科技师”约1000人,纳入“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的上市公司达到25家。可持续金融形成一批有益的经验成果,“十四五”期间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等国际组织推荐约30个可持续金融案例,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额达到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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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深金监发〔2022〕1号).pdf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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