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经贸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经贸〔202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3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十四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建设方案,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规划》明确的重要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规划》细化提出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举措,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舆论引导,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月13日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发改经贸〔2022〕78号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流通效率和生产效率同等重要,是提高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效率的重要方面。高效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扩大交易范围,推动分工深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财富创造。流通体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都离不开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着力优化流通网络、完善流通市场、做强流通企业,推动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等有机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 年,展望至2035 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国流通体系建设开启新篇章,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流通发展,我国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商贸、物流、交通等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商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基本形成,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制度环境持续改善。
商贸流通稳步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加快转型升级,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商业设施加快完善,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得到有效满足。2020年,全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商品销售额达到86.5 万亿元,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1/4。
现代物流快速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国家骨干流通网络逐步健全,现代物流企业快速成长,服务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有效推动流通成本降低、效率提升。2020 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4.7%。
交通运输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城乡覆盖和国际互联互通水平明显提高,货运服务能力大幅提升。2020 年,全国货物周转量19.7 万亿吨公里,铁路货运量、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快递业务量稳居世界第一。
金融信用支撑不断加强。金融领域多层次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基本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投入运行,供应链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推进,信用服务产品惠及范围不断扩大,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形成,诚信商业文化逐步深入人心。
第二节 面临形势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现代化经济体系逐步完善,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壮大,超大规模内需潜能加速释放,需要现代流通更大范围联系生产和消费。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扩大市场交易,推动区域分工深化和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更好发挥大国经济纵深优势,实现跨区域良性循环,促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城乡协调发展。
我国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需要现代流通更高效率衔接供给和需求。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创新流通组织和业态模式,推动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一体衔接,有利于更好发挥我国完整产业体系集成优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世界贸易和产业分工格局加速调整,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现代流通更高水平支撑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拓展全球流通网络,培育跨国流通企业,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配置能力,有利于更好发挥我超大规模经济体引力场作用,聚集全球商品和资源要素,促进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同时必须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流通体系现代化程度仍然不高,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堵点。从市场环境看,国内统一大市场尚不健全,商品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仍面临隐性壁垒,流通规则和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从商贸体系看,传统商贸亟待转型升级,农产品流通体系明显落后,外贸发展动能减弱。从交通物流看,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网络分布不均衡,货运承载能力有待提高,应急、冷链等物流服务存在薄弱环节。从金融服务和信用建设看,流通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待解决,信用信息应用水平有待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必须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力实现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成本、效率、质量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完善流通规则和标准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现代流通规范有序发展。
——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加强数字赋能现代流通,加快流通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关联领域协同创新、跨界融合,延伸现代流通价值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大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力度,加快低碳绿色转型,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增强流通可持续发展能力。
——系统观念、保障安全。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促进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等融合联动,统筹推进流通国内外顺畅衔接、跨区域高效运转、城乡融合发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现代流通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增强流通体系安全风险管控和抗冲击能力,充分发挥对保障基本民生和产业链供应链全稳定的作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 年,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物流设施更加完善,国内外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流通业态模式更加丰富多元,流通市场主体更具活力,交通承载能力和金融信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流通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明显提高,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显著提升。
展望2035 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形成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对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高效支撑,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第四节 发展方向
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加速流通体系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流通数字化、组织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强化流通各环节各领域数字赋能,拓展流通领域数字化应用深度广度,加快流通设施智能化建设和升级改造,促进流通业态模式创新发展。强化流通对商品和资源要素配置的组织作用,推动流通企业和平台资源整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行、供需精准适配。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加大绿色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流通设施节能改造,降低流通全过程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立足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流通领域国际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助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构建内畅外联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商品和资源要素跨区域、大规模流通,优化商贸、物流、交通等设施空间布局,构建东西互济、南北协作、内外联通的现代流通骨干网络。依托全国优势资源地、产业和消费集聚地,布局建设一批流通要素集中、流通设施完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场景丰富的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打造若干设施高效联通、产销深度衔接、分工密切协作的骨干流通走廊,串接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进一步发挥现代流通体系的市场链接和产业组织作用。
发展有序高效现代流通市场。着眼商品和资源低成本、高效率自由流动,健全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体系,构建类型丰富、统一开放、公平有序、配套完善的高水平现代流通市场。推进商贸市场、物流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融合联动、有机协同,充分释放各类市场活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流通领域信用治理,强化流通领域金融有效供给和信用支撑保障。
培育优质创新现代流通企业。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创新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支持现代流通企业网络化发展,对内优化升级商贸和物流网络,对外整合利用全球资源,构筑成本低、效率高、韧性强的全球流通运营渠道,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动现代流通企业一体化发展,促进商贸物流融合,深度嵌入工农业生产各环节,打造跨界融合发展新业态。鼓励现代流通企业生态化发展,引导大中小企业基于流通供应链、数据链、价值链开展深度对接,构建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流通新生态。
第三章 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
着眼于发挥市场在流通领域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构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国内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推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和配置
加快现代流通重点领域市场化进程。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形成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流通领域市场交易,按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等综合服务。完善流通领域数据资源确权、交易、应用等规则,建立健全流通数据资源采集、传输、链接等规则,加快培育流通数据交易平台,健全数据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数据资源合规交易、安全高效利用。完善流通领域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鉴定、评估、定价与交易机制,促进更多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提高重要资源市场化配置能力。推进全国性能源、粮食、矿石等资源性产品交易平台和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稳步扩大上市交易品种范围,形成重要资源国际贸易竞争优势。培育资源整合能力强、经营网络覆盖广的跨国大型贸易商,提高进口大宗商品大规模集中采购水平,提升集采对国内发展的带动力和国际价格影响力。推出航运指数期货等创新产品,支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等领域期货产品扩面。完善期货监管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期现联动。加大商品期货对外开放力度,探索结算价授权等多元化开放路径,吸引境外实体企业和投资机构积极参与。
健全一体衔接的规则和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实践,制修订适合我国国情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完善商品命名、编码、计量等规则和规格、品级等标准。完善市场交易准则,严禁设定不合理结算方式、拖延付款期限等行为。推动流通领域国家、行业、团体、地方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推动基础通用和产业共性物流技术标准优化升级,强化各种运输方式、各物流环节衔接。加大流通领域规则标准实施应用力度,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引导产业技术联盟率先推广,支持骨干核心企业示范引领。推动流通领域基础设施、载运工具、集装设备、票证单据、作业规范等标准相互衔接和应用,加强与生产领域规则标准对接。开展规则标准研究、互译、互认等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我国优势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引领,营造高水平经贸规则标准应用软环境。
第二节 完善流通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
优化流通领域商事服务。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优化“一网通办”、“一窗办成”业务流程,推进流通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商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完善流通领域融合发展业态的登记注册管理制度,统一优化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削减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研究制定流通领域通用性资格资质清单,统一规范认证程序及管理办法,推动在全国范围实现互通互认互用。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进流通领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探索建立流通领域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强化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机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查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分析市场结构,依法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地区不得要求连锁经营等流通企业在本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不得对未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的连锁经营企业在给予补贴补助等惠企政策时采取歧视做法。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良性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建立健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规自律机制,促进流通企业合规管理。
第四章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完善商贸基础设施,推进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创新,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开放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第一节 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鼓励商品交易市场与实体商业、电商平台加强渠道对接,减少交易层级,畅通批零渠道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高标准消费品市场,推动现有消费品骨干市场转型升级,打造“一站式”商品采购中心。优化布局建设区域性新型工业品专业市场,加快建设服务重点制造业集群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基地。支持创建国际贸易平台,探索发展展贸一体的商品交易市场。加快商品市场5G 网络、智慧终端等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
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依托农产品主产地、主销区、集散地,支持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加快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市场建设。加快田间地头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集配中心和低温加工处理中心改造升级,加快农产品运输、仓储设施专业化改造,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配备冷链物流设备装备,建设服务城市消费的“中央厨房”等设施,提高农产品冷链物流能力和标准化水平。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畅通供需渠道,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完善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加强城市商圈布局规划,推进多层级商圈建设。推动核心商圈更新改造,提升规划、设计、建设水平,完善商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高质量改造提升步行街,促进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商圈提升商业综合体、高端商务区等消费聚集区设施条件,打造潮流购物、夜间消费等特色商圈。推动社区商圈优化便民商业设施布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快县乡村商业网络建设,推进县城商贸设施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建设商业综合体,支持乡镇商贸设施共建共用,打造“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村级商业网点。加强边远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贸设施布局建设,提高流通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加大商贸设施节能改造力度,推广应用新型节能设备,提高商贸领域节能减排水平。
第二节 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引导电子商务发掘消费新场景,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渠道。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完善运营基础设施,织密连接中小城市、城乡之间、境外地区服务网络,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升级消费体验。支持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研发、生产迎合消费需求的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培育自有品牌。推动公共消费、政府采购等与电商平台对接,形成引领商品研发创新和迭代发展的规模化订购定制平台。
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支持大型商超等连锁商业上线上云上平台,充分利用线下门店网络资源,推动线下线上竞争合作、融合发展,形成良性互促、规范有序发展格局。推动购物中心等传统商业积极引进首发商品和首店、旗舰店,拓展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业态,推广深度联营、买手制经营等模式,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推动便民生活圈商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优先发展基本保障类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
发掘商贸流通大数据应用价值。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平台等载体,加强流通大数据整合、分析与利用。强化政务领域流通大数据应用,开展流通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引导电商平台、传统企业发挥流通数据优势,提升产销衔接水平,拓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深度发掘消费潜力。推动流通大数据赋能生产环节,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决策支持,提升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水平。
第三节 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标国际一流水准,强化流通技术创新、网络渠道拓展、制度规范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全球网络、统筹全球资源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技术装备、经营管理、交易结算等数字化联动升级,提高企业跨业跨域跨界融合发展水平。鼓励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拓展经营网络,对接国内外商品产地和消费市场,完善全球采购与分销渠道,培育国际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
鼓励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做优做精。提升地方特色产品市场影响力,挖掘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空间,培育具备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发展潜能的商贸企业。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商标和品牌保护,提高市场知名度。构建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加快适应新消费方式,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品牌价值。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资格认证和质量监控,增强文化承载力。鼓励区域商贸企业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
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完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力。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拓展经营领域和服务范围,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规则意识,加强商品质量管控,推动企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引导降低中小微商贸企业进驻和服务费用,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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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经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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