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政策法规司】

文化和旅游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文旅政法发〔2021〕110号
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浙江创造性贯彻“八八战略”,以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推进文化铸魂、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进旅游为民、发挥旅游带动作用,推进融合发展、促进提质增效,探索形成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果,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切实提升获得感、幸福感,为全国文化和旅游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支持浙江省基本建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强省。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文精神凝聚力显著增强,共同富裕内生动力有效激发。城乡一体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覆盖,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成为浙江省主导产业,城乡居民文化和旅游活动参与度明显提高,文化和旅游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文化和旅游安民富民乐民作用发挥走在全国前列。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文化和旅游成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牵引性载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在全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共同富裕理念入脑入心
1.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引共同富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支持浙江打造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红色地标。加强革命遗址、革命文物、革命档案保护研究,以闽浙赣和浙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为引领,推进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教育宣传,赓续红色根脉。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在践行初心使命中树牢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共同富裕。支持浙江把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工程,强化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宣传展示、制度保障,夯实共同富裕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推进相关大遗址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支持海宁海塘·潮文化景观、江南水乡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强化文物科技创新,守牢文物安全底线。支持浙江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非遗在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等试点工作,建设高水平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等。深入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的挖掘阐释,大力弘扬新时代浙江精神。指导开展“以文化人”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供给全过程。
3.推动共同富裕理念融入日常生活。支持浙江健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引导公共文化等机构,以“培育慈善文化”“弘扬诚信文化”等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营造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
(二)推进文艺精品创作演出演播,厚植共同富裕文化氛围
4.加强共同富裕主题作品创作生产。聚焦现实题材,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实干奋斗、勤劳致富的生动实践,依托国家重大题材创作引导工程、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等,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引导作用,合理聚集和配置资源,推出一批精品力作。
5.推动主题文艺作品深入基层。支持浙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共同富裕文艺作品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办好中国越剧艺术节等重大艺术活动。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开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试点,加强演出院线建设,支持创建一批国内一流的高水平文艺院团,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6.提高文艺创作生产质量效益。指导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加强艺术创作的组织规划引导,建立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完善全周期服务机制,加强对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基础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的资助,深入探索部省联动、省地合作模式,持续提升创作生产水平。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7.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浙江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成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中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升级版。推动加大新时代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中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指导规划建设之江艺术长廊,建成一批文化地标。探索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的有效机制,高标准实现“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礼堂、社区有文化家园”。县级图书馆乡镇分馆、县级文化馆乡镇分馆覆盖率100%,“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覆盖率100%。支持推进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开展未来乡村文化建设试点。
8.加大公共文化惠民力度。推动实施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创新“文化走亲”等活动品牌。增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供给的精准性,通过与社会力量合作、公益众筹等方式,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服务。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引导公共文化机构提供更多适老化智能产品、网络视听和数字艺术培训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强面向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
9.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改革。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打造“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在未来社区(乡村)建设中有机引入“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业态。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建设公共文化场所。支持浙江建设城乡共享的“智慧文化云”。拓展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有效途径,推广“文化管家”等社会化运营管理模式,支持人员配备不足的县级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场馆引入专业团队管理,探索引入社会力量管理公共文化机构运行机制。支持“晓风书屋”等社会化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四)提高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益,助力共同富裕创新发展
10.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浙江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拓展群众参与文化创新创业的空间。支持浙江实施文化标识建设工程,统筹联通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文化遗产保护、艺术创作表演、文化旅游场景和线路开发、文创产品研发、市场营销、惠民服务、对外宣传交流等各环节,形成工作链条,打造一批具有高辨识度的浙江文化“金名片”。推动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行业全面转型升级,支持巩固发展旅游演艺、创意设计、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等优势文化产业。高质量办好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推动创建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协同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指导打造数字文化产业示范区,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音乐、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等产业,推动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产业集群。
11.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支持浙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推进“处处能旅游、时时可旅游、行行加旅游、人人享旅游”美丽大花园建设。支持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提升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海洋旅游、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等服务品质,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推动完善科技旅游、工业旅游、邮轮旅游、低空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等新业态政策体系。支持打造海洋旅游、山地旅游重要目的地。举办国际海岛旅游大会。鼓励浙江探索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动发展智慧旅游,深化“互联网+旅游”,支持云旅游、云直播等新业态发展,推出一批标志性数字化新应用场景。
12.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体制机制,支持浙江实施文化资源转化利用计划,深入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浙东唐诗之路、钱塘江诗路、大运河诗路、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文化旅游带。实施文化和旅游IP培育工程。探索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建立旅游场所文化评价制度。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现代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对接。推进“创意下乡”“创意进景区”工作,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提质升级。探索完善“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美食推广模式。鼓励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融合发展。完善投融资体系,指导宁波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提质增效,打造投融资数字服务平台,促进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与文化和旅游企业有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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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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