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学技术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规〔2020〕35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持续有序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按照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要求,科技部会同你们共同编制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科 技 部
2020年12月20日
来源: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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